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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真实含义
(Publish Date: 2010-8-9 3:00pm, Total Visits: 331, Today: 1, This Week: 1, This Month: 2)

南郭点评:神学家聂布霍尔指出:‘人的正义倾向使得民主成为可能;但是人的践踏正义的能力使得民主成为必要’。托克维尔之“一个国家内地方和团体的高度自治是一个民主体制内自由的基础”之论确实是至理名言。

民主作为一种公民理想,作为代议机制和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可以视为一种政治制度,对自由选举的民主政府施加宪法的限制。有人认为民主实际上意味着自由,甚至自由主义或个人主义,法律必须保护(民主的)个体对抗(民主的)国家真实的民主,是某种代议制好政府的政治正义、平等、自由和人权的自然混和物。民主概念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柏拉图认为‘民主是穷人及无知者对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和富有知识的人的统治。在依知识或意见统治中,民主仅是依意见统治因而相当混乱无序’。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好的政府是综合各种因素,经多数人同意的少数人统治。少数人必须是杰出优秀的贵族,但是多数人可以通过教育和财产而培养贵族理想品德,获得合格公民身份’。

马基雅佛利认为‘好的政府是混合的政府,但是民主的大众成份实际上可赋予国家巨大的力量。保护所有的人的良法,除非臣民们变成积极的公民,集体制定他们自已的法律,并不是足够好的法律’。从道德上论辩:人作为积极的个体,是事物的创造者和塑造者,而不仅仅是个受制于传统命令服从法律循规蹈矩的接受者。从谨慎上论辩:一个受其人民信任的国家是一个更强大的国家;由公民组成的军队或民兵为捍卫他们的祖国总是比雇用军或谨慎的专业军队更加积极

芦梭认为:‘无论其教育或财产多少,任何人均有权对公共事务,按其自已的意愿做出决定’;确实,任何正常,简朴,不自私和自然的普通的人,根据他们自已的经验和良心,比那些生活在人为制造的社会等级高层受到过度教育的人,能更好地理解公共意志和公共利益。

约翰密尔和托克维尔均认为:‘所有关注公民个体利益的人均可参与政治,但是他们必须相互尊重每个公民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在既定的法律秩序中被定义,保护和限制的’。这便是现代民主的基本含义。

201081日第231个反中共极权专制暴政争自由人权民主绝食争权抗暴民权运动日

 

民主的真实含义

Bernard Crick [1] 郭国汀译[2]

 

民主一词对翻译家并无任何难题。它已原封不动完好无损地从希腊引入每一种主要语言。歌德之《浮士德》中的鬼魂引导福斯特博士至真实的灾难,当然通过将圣约翰福音圣经中第一行误译成戏剧性提词。不变的圣词民主可以导致足够的麻烦,因为当它被翻译入各种不同的文化,为各种目的作多种解释,可以对所有的人意指所有的事物。

人们期望有个民主的基本真实含义或一个确切的定义。无论语言还是社会组织均不能如愿。1962年菲内尔(S.E.Finer)写了一本书叫做《马背上的人》他列举了六个军事专制独裁者用于装饰其政权的官方头衔:

纳赛尔           总统式民主(presidential democracy

Ayus Khan         基本民主(basic democracy

苏加诺             指导性民主(gaided democracy

佛朗哥           有机的民主(organic democracy

Stroessner    选择性民主(selective democracy

Trujillo            新民主neo democracy

嘲讽此种狡猾的机会主义很容易,但是广义而言,前三个几乎纯属暴政,其余几乎皆依赖暴力和恐怖统治,其中有三个国家至少在其绝大多数居民中获得占压倒多数者支持。

菲纳尔仅列举了军事专制独裁政权。苏联,中国及其同盟或傀儡国家均一本正经骄傲地宣称他们是‘人民民主’。他们相信工人阶级应当被解放,在革命过渡时期直至实现无阶级社会,应当统治其他阶级,实行人民的统治民主。无论共产党精英实际统治对任何异议者多么不宽容,也不论他们是多么独裁及滥用权力,他们是通过大众权力和不满而堀起,最终依赖大众支持,正如幸运地证明,苏联帝国失败的原因;幸运地亦即如果你关注自由和人权以及多数同意的民主;或如果你自满地相信自由和民主是密不可分的。他们应当是密切相关的,但他们不是。

当然,我们都可以嘲讽那些滥用‘民主’的军事独裁者和其他专制者,因为我们绝大多数人确信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体制下,使用该术语几乎意味着我们想要的任何所有的事物都是光明和美好的:民主作为一种公民理想,作为代议机制和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要求对该术语下定义,许多人将会说“多数统治”,但是极少人会将民主等同于正义或权利。例如,以死刑为例,由于各种理由,英国政治家对赞成死刑的公共意见置之不顾而废除了死刑(南郭点评:所有的共产党政权,全部强烈支持死刑,中共刑法可判死刑的条款至少有77项,朝鲜刑法有49条涉及死刑;俄国1917年‘二月革命’后本来业已废除死刑,但‘十月革命’后立即恢复死刑;阿富汉王国于1965年废除了死刑,但1978年阿富汉共产党在苏联支持操纵下夺权后立即恢复死刑。因为共产党政权全部奉行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暴力革命,视人命如粪土)。如果我们是民主的话,它是一种议会民主。美国政治家从多数角度看有更多的民主。因此,需要具备某些条件,一个社会或某一政府体制,才能称做真实的民主。

有些人认为民主实际上意味着自由,甚至自由主义或个人主义,法律必须保护(民主的)个体对抗(民主的)国家。托克维尔部分误导了19世纪的美国,将民主看作几乎是平等的同义词。反之,卡内基(Andrew Carnegie)在其最畅销的《胜利的民主》书中用民主来赞杨一种高度机动的自由企业,市场社会,大不同于富有,而全部用于证明进化铁律驱动的天才的产物。贝文(Ernest Bevin)说1930年代有一个贸易联盟,它不是一个民主投票后的少数质疑多数的决定,他从一个冒犯的兄弟那接到了一个同等真诚和含糊其辞的回答,民主意味着他可以说他喜欢的什么,如何,何时,甚至反对变更总工会的多数。民主可以视为一种政治制度,对自由选举的民主政府施加宪法的限制。(最受欢迎的但历史上难以置信的通常纯属修辞性的)与宪政民主对应的是‘人民主权’或‘普遍意志’观念,它优越于律师们解释的形式上的宪法限制。对有些民主而言,意指‘一人一票’,对其他人则是‘加上真实的选举’。广义上言,包含所有这些习语,民主可视为一种食谱作为某一可接受的系列制度,或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其中‘民主的精神’至少变得与民主制度的特点同样重要。有些人认为此种生活方式的特征根植于行动而非言语:人民在友谊,言说,服装,娱乐各方面均民主地行为行动,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

人们时常听到好心的自由主义者说‘至少共产党主张民主’。但是问题在于他们过去的民主,在历史意义上的多数同意,在广泛民意基础上的统治,用某种所需的体制,与旧的专制不同的运动激励群众。这些政权不再受古代农业社会及权力精英的普世原理管治。‘让睡着的狗躺着’;正象邓尼森的诗中所言‘人来人往,但我将永恒’。现代专制独裁者和伟人对于其人民的需要,同意制定法规,无论是自然的还是诱导的。

因此,我们不必急于得出结论,真实的民主,是某种代议制好政府的政治正义,平等,自由和人权的自然混和物。因为此种易变的成分会不时不稳定,除非仔细地采取措施并监督混和:‘好政府’或‘社会正义’ 即使在最佳自由意义上是否明确的民主?或许并非如此,托克维尔在1830年写道:民主有必然性,但是应提防‘多数暴政的危险’。也许他关注‘自由更盛于民主’。但是即使托马斯杰佛逊在晚年亦强调‘一个选举产生的暴政,并非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公民自由的伟大捍卫者奥利佛温得尔(Oliver Wendell Holmes)曾嘲讽地指出‘民主是百姓想要的’;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的《论自由》和《代议制政府的思考》是现代世界两本重要著作,他相信每个成年人应有投票权,但只有在经过强制中学教育且有时间参与的情况下为之。今天美国和英国政治日益大众化:求助于公共意见更盛于有条理的政策的理性概念。政治领导人可以高喊‘教育!教育!教育!’但是他们热衷于操纵传媒,食言,煽情的口号,而非理性的公开辩论,密尔也难以承认他们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民主人士的产物。如今我们的媒体混淆或虚假搅乱公开碰巧发生的利益与旧的公共利益概念。

‘民主’可以是一个混杂的且经常纯属修辞的词当然它不是一个包含或压倒所有其他价值的单一价值,但是我并不是说我们生活在‘疯狂的茶党’世界。它有某些限制,但是这些限制可以从历史上四种惯用法中发现‘民主’所附之真实含义。这些我们必须作简要解释,因为他们是我们的文明和希望的根基,并将保持该文明甚至或许(如19世纪所期望)发展之。当我们考虑他们时,我们必须明白我们是否在谈论某种理念或理论;或某种对其他人的行为;或某特定法律制度的安排。民主可以涉及所有这些概念或遂个分别涉及。

民主的第一种惯用法可以从古希腊,柏拉图对民主的攻击,及亚里士多德的高度合格抗辩中发现。在希腊语中,民主是由demos(暴民,许多人)和kratos(统治)组成,柏拉图攻击民主是穷人及无知者对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和富有知识的人的统治。其根本区别在于知识与意见。民主仅是依意见统治因而相当混乱无序。亚里士多德并非全盘彻底否定民主,他修正柏拉图的民主观点:好的政府是综合各种因素,经多数人同意的少数人统治。少数人必须是杰出优秀的贵族,但是多数人可以通过教育和财产(他认为教育和财产是获得公民资格的前提条件)而培养贵族理想品德,获得合格公民身份。民主作为一种理论或理念,不受贵族的经验和知识原则的检验;相信由于人在某些事情上的平等,他们在所有方面均平等,是一种谬见。

民主的第二种惯用法可在罗马共和国,马基雅佛利之《论道》,17世纪英国和荷兰共和国及早期的美国共和国中发现:正如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好的政府是混合的政府,但是民主的大众成份实际上可赋予国家巨大的力量。保护所有的人的良法,除非臣民们变成积极的公民,集体制定他们自已的法律,并不是足够好的法律。这种理论既基于道德的也基于谨慎的考虑。道德的论辩强调:罗马多神论和新教主义均有一相同的观念,人作为积极的个体,是事物的创造者和塑造者,而不仅仅是个受制于传统命令服从法律循规蹈矩的接受者。但是谨慎的论辩侧重:一个受其人民信任的国家是一个更强大的国家;由公民组成的军队或民兵为捍卫他们的祖国总是比雇用军或谨慎的专业军队更加积极

民主的第三种惯用法可在法国革命和芦梭著作的雄辩言辞中发现。无论其教育或财产多少,任何人均有权对公共事务,按其自已的意愿做出决定;确实,任何正常,简朴,不自私和自然的普通的人,根据他们自已的经验和良心,比那些生活在人为制造的社会等级高层受到过度教育的人,能更好地理解公共意志和公共利益。如今,此种观念对一个阶级或一个民族,无论是从压迫下,还是从无知中,或是从迷信里,获得解放可大有作为,但这并不必须与个体自由相连或互相竞争(在1819世纪的欧洲,绝大多数关注自由的人们根本不称自已是民主人士;他们称自已是宪政主义者或公民共和主义者,在英国和美国则称做辉格党人)。

民主的第四种惯用法可在美国宪法和19世纪欧洲许多新宪法,二战后西德和日本的新宪法中,以及约翰密尔和托克维尔的著作中发现:所有的人均可参与,假如他在意(他们应当在意),但是他们必须相互尊重每个公民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在既定的法律秩序中被定义,保护和限制的。这是今日美国,欧洲,英联邦国家和日本,绝大多数人民通常意义上的民主含义,让我们称之为‘现代民主’,是某种人民权利观念与法律保障的个体权利观念的理想熔合(但时常是某种混合)。确实,两者应当合成,但是他们是不同的观念,且能证明在实践中相互冲突。他们在实践中可以是,且一直是不宽容的民主和合理宽容的专制政治。在现代工业时代,大众参政权与公众交流我们可以发现难于合成大众权力与自由。

民主和政治规则的发明,然后是公民之间通过政治辩论方式统治的传统,有其希腊政治和古罗马共和国的思想和实践的根基。它并非缺乏远见的欧洲中心论或希腊-罗马中心论,考察历史及‘民主’惯用法的实际变更,它是历史事实。伟大的帝国,大规模的国家形式,无论从领土广大领域上,还是从精神意义上,均首先起源于欧洲以外,宇宙一神论宗教起源于中东和亚洲;但是现代科学与民主的理念和实践首先发源于欧洲;当然,科学、宗教和民主在其发展过程中,均采纳了不同的模式,且均受到不同的历史文化的影响并影响了不同的历史文化。托克维尔之“一个国家内地方和团体的高度自治是一个民主体制内自由的基础”之论确实是至理名言。神学家聂布霍尔(Reinhold Niebuhr)在《基督教的理性与政治问题》中指出:人的正义倾向使得民主成为可能;但是人的践踏正义的能力使得民主成为必要。[3]



[1] Bernard Crick, Democracy,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pp.7-13. 作者是伦敦大学Birkbeck 学院荣誉退体政治学教授,他的《政治学论辩》被誉为当代经典,另有《乔治奥威尔:生平和公民论文》与《穿越边界》1998年至2001年任英国教育部公民顾问。

[2] 郭国汀(Thomas G.Guo),海事和人权律师,国际海事海商法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法学翻译家。著译有《国际经济贸易法律与律师实务》;《当代中国涉外经济纠纷案精析》;《国际海商法律实务》;《CIFFOB合同》4版;《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20版;《Omay 海上保险法与保险单》;《英国保险协会保险条款诠释》3版;《现代提单》;《审判的艺术》;《英国协会保险货物保险条款船舶条款保险运费、战争、罢工险保险条款中译》;《油污和碰撞责任》;《国际贸易法》;《国际海事海商法》;《国际互联网自由》;《共产主义黑皮书》;《共产主义的历史》;《苏俄革命史》;《东欧革命》。

[3] Bernard Crick, Democracy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p.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