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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极权暴政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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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 共产党官员为什么普遍腐化堕落?郭国汀 [Original] 2007-2-9 12:42pm

共产党官员为什么普遍腐化堕落?郭国汀

陈泱潮先生在其《特权论》中论证了共产党官员腐化堕落的制度性根源:因为官僚特权阶级必然落入由任命制、等级制、国家机关自治化和对党的 神化综合形成的权力垄断特效腐蚀剂之中。因此如今社会上广为流传一句形象说明中共官员腐烂变质现象:将中共官员拉出去全枪毙会有冤枉的,但隔一个枪毙则肯 定有漏网的。权力是腐败的温床,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而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不但导致绝对腐败,而且必然导致绝对残暴!而中共官员的权力正是此种 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党禁使得全社会没有足以与中共抗衡的平衡力量,使得权力没有任何有效的制衡;报禁使得中共的欺骗谎言得以畅行无阻,使国人心智愚昧心 灵昏浊;恐怖暴力镇压使全体国人明哲保身,麻木不仁,自私自利。中共早已堕落成为一个中外历史上最大最残暴无耻下流的犯罪特权利益[土匪骗子]集团。中共的政治体制正是制 造大批腐败无能贪官污吏的总根源!党禁报禁一日不开,中共贪官污吏腐烂变质一天不止!

一、 领导权固定化垄断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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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泱潮在《特权论》中论述道:“特别强调所有制问题,把它作为运动的基本问题,不管这个问题当时的发展程度怎样。《马克思选集》第一卷285页) ──这就是共产党人要把传统的私有制改造成公有制的战斗宣言。新民主主义革命完成后,只有共产党才能推行社会主义革命。并且,当时执政的,也是领导新民主 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共产党。共产党之所以能执政,是由于社会主义一定要代替资本主义这样一种历史必然性。共产党正是顺应了、掌握了这个必然性,经过长期艰 苦奋斗,流血牺牲,唤醒了民众,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因而赢得了人民信任、爱戴和拥护,团结和动员了人民的力量,领导人民推翻了反动政权。共产党掌握 政权,不是一般的改朝换代,而是改变社会性质、社会制度和历史发展方向的伟大革命。这种性质的革命,不仅面对着旧的统治阶级的反抗,而且面临着传统的所有 制关系和所有制观念及整个社会习惯势力的抵抗。尤其是当全世界社会主义革命取得政权的趋势还未达到高潮,社会主义革命夺取政权的斗争只在世界局部地区发生 的时期,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不能不依靠暴力夺取政权,共产党发动人民大众,以革命暴力粉碎了反动暴力,推翻了剥削者,剥夺了剥夺者,是"枪杆子里面出 政权。"实践证明,在那个时候,共产党要取得政权,舍此没有别的道路,同样也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共产党是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完成,也初 步完成了对权力的固定化垄断。”

这里陈先生是顺着中共的思维,说些好话给大独裁者听。也是陈先生能保住自已小命的原因之一,因为他是为中共好呵!

二、 在社会主义革命第一阶段曾经是生产力发展的形式

陈泱潮接着指出:“共产党在夺取政权进行土改以后,首先面临的历史任务,是把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成公有制。也即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变成社会主义革命。 我们把对经济基础的公有制改造,称为社会主义革命的第一阶段。在这个阶段,共产党动员、组织和领导人民完成了对生产资料公有制改造的任务。共产党在完成这 个任务的过程中,也全面完成了从组织上对国家各级权力的固定化垄断。这同样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无可非议的进步行动。此时,如果没有共产党从组织上对权力 的固定化垄断,要想取得对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改造的胜利,是不可能的。一方面,新社会承受着巨大的政治经济的压力。面对国际资本的包围、帝国主义反动派侵 略和颠覆的危险、被推翻的剥削阶级的垂死挣扎和疯狂反抗、尤其是面临一个十分向往资本主义、本能趋向于资本主义的小生产的汪洋大海,执政的共产党不能不依 靠专政的铁腕,以暴力为依托,实行所谓“独裁”。另一方面,刚执政的共产党正处于极富青春活力,朝气蓬勃的上升时期,刚开拓了掌握政权、实现理想的光明前 景,还未受到权力地位的致命腐蚀和分化。这时,对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改造刚刚开始或基本完成,公有制基础还不巩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复辟企图正每时每刻、 通过具有深广的社会基础的小生产势力变为现实。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专政还不能够通过十分之九的居民享有民主来实现,而只有通过共产党及其所掌握 的政权来体现。同时,处于资本高度集中、竞争空前激烈的国际经济结构中,要对付帝国主义的经济挑战,打破国际资本的包围,社会主义的原则、国家的处境,都 要求必须以进步的集中反对反动的集中,以革命的垄断反对反革命的垄断。由于这一切原因,共产党完成了对权力的固定化垄断,进而据此垄断了整个社会生产的管 理权和整个社会财富的支配权。这是完全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完全适合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革命的需要的。这种固定化垄断本身,是对经济基础实行社会主义革命的 根本保证,是新的生产关系的表现。因而它大大地推动了生产的发展,解放了社会生产力。这就是我国在公有制改造前后,生产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普遍提高的原因 所在。在这个时期,尽管固定化垄断政权的共产党人毕竟是少数人,但是他们完全代表了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反映了大多数人民的愿望,满足了大多数人民的要求。 他们的确是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在全心全意地为人民谋利益。他们得到了大多数人的真心实意的爱戴、支持和拥护。因此,这种少数人固定化垄断权力的状况,在这 个时候,在社会主义革命的第一阶段,是社会变革必然的合理的需要,虽以暴力为依托,但不算强制性迫使社会接受的东西,是生产力发展的形式,而不是生产力的 桎梏。”

表面上,陈先生似是在为共产党的愚行辩护,实质上却是要引出他真正想说的下述结论。针锋相对的斗争,有时需要采取旁敲侧击,声东击西的战略。

三、共产党官员落入了特效腐蚀剂中

陈泱潮先生得出结论:“但是,这种少数人固定化垄断权力,其实从一开始就落入了一种特效腐蚀剂中。权力本来就对当权者具有极大的腐蚀性。就权力的起 源来讲,如上所述,是社会劳动过程的一种需要,不过是执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但是,当权力在行使这种职能时,也就具有了剥削社会劳动的可能。权力除 了必然赋予当权者以特殊利益以外,还同时赋予了当权者谋取这种特殊利益的极为方便的条件。恩格斯说得好“社会生产着它所不能缺少的某些共同职能。被指定去 执行这种职能的人,就形成社会内部分工的一个新部门。这样,他们就获得了也和授权给他们的人相对立的特殊利益,他们在对这些人的关系上成为独立的人。”有 着权力“一经获得便逐渐向前发展了的相对独立性。”(《马恩书简》单行本,第68页)这种独立性,就是当权者在行使管理职权中,有着摆脱广大生产者监督而 享有特权的现实性。只要人们为了自己的生存必须花费很多时间从事生产劳动,因而没有多余的时间来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的时候,就“必须有一个脱离实际劳动的特 殊阶级来从事这些事务,而且这个阶级为了它自己的利益,永远不会错过机会把愈来愈沉重的劳动负担加到劳动群众的肩上。”(《马恩选集》第三卷221页) “统治阶级一旦掌握政权就牺牲劳动阶级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并把对社会的领导变成了对群众的剥削。”(《马恩选集》第三卷321页)这就是迄今为止一切权力 机关所共有的属性。使权力成为必要的那些缺点,同时也就是使权力的滥用成为必然的那些缺点。权力的需要产生了权力的危害。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会变成压 迫和剥削社会公共成员即大多数劳动群众的特权。权力一般有向特权膨胀的必然趋势。

显然,在对生产资料进行了公有制改造以后的社会,不仅没有消除反而增大了权力一般向特权膨胀的必然趋势。政经一体高度组织化的公有制社会生产,赋予 了当权者以特殊的地位,使当权者获得了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的当权者更为突出的特殊利益。少数人强制性固定化垄断权力,则更使这种特殊地位、特殊利益得到了 加强,从而变得更加特殊。而这些正是推动一般权力向特权膨胀的巨大的物质力量。换言之,公有制社会劳动过程所必要的集权职能,之所以向能够大量占有无偿劳 动、剥削社会劳动的特权转化,实质上正是叉路口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本身的特点(在高度组织的政经一体化的公有制社会生产里,权力被少数人强制性固定化垄 断)决定的;就形式而言,则是通过任命制、等级制、国家机关自治化和对党的神化来完成的。

这种实质和形式的一致,实在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其结果,造成了权力的巨大、特殊的腐蚀性。这是以往一切权力的腐蚀性望尘莫及的。如果说,以往的权力 其腐蚀性是酸性剂的话,那么在高度组织的政经一体化公有制社会生产中,少数人所强制性固定化垄断的权力,其腐蚀性等于特效腐蚀剂强流酸剂。很明显,对权力 进行强制性固定化垄断的人,是跳进特效腐蚀剂强流酸中了!”

陈先生不愧为中国民运的先驱者,他对共产党的批判并非出自简单的口号式的谩骂,也非停留在感性认识上而是上升至理性思维的高度,从理论上制度上去挖 掘共产党官员普遍腐败无能的根源。数十亿国人对中共流氓暴政皆有切身体验,然而能够进行深入思考,并能找出产生此种现象的根源者显然极为罕见。因为这不仅 需要智慧,更重要的是必须具有关爱人类救世救心的伟大慈悲心。陈泱潮先生不但是个政治思想家,而且是个当之无愧的宗教思想家;因此才能在最暴虐的毛时代勇 挑重担,直言不讳,向最高独裁者本人直接进言。就立德立言论,陈先生已经做到了,然而陈先生能立功吗?我们期待着!


大纪元首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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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 中共党员是罪犯!——评贺卫方教授的中共分成两派说 [Original] 2007-2-8 3:36pm

中共党员是罪犯!——评贺卫方教授的中共分成两派说
郭国汀

“我明确的说希望共产党形成两派,希望军队国家化,希望解决大是大非的问题,希望新闻自由,因为侵犯了自由,践踏了法律,而且有一个在法律上没有任 何机构,不断的行使媒体的生杀与夺大权,这样的体制严重违反了《宪法》说的,任何的活动都是在宪法的基础上活动,自己打自己的耳朵,中宣部、团中央中宣 部,整个党没有注册登记。一个民主的国家,最基本的要求,团体要有一个资格,才在法律上有被起诉和起诉的权利资格,中共没有,我入党20多年,但是它没有 注册登记,那它行使的权利是什么权利?是法外权利。这是严重的违法,依法治国怎么说?胡锦涛说,我们要严格纠正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都要严格的纠正各种违宪 的行为,但是中共本身就是一个法律之外的机构,怎么违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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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有目标,就是实际上现在说不得,将来一定要走这个道路,多党制度,新闻自由,国家的真正的民主,真正的个人自由,整个国家的权利建立在保障每个人的 自由的基础之上,台湾现在的模式,中国应该朝这个方向走,但是现在说不得。” -贺卫方-引自《西山会议纪要》

贺卫方教授的上述演讲相当精彩,因为在中共极权专制暴政下能公开如是说当属不易,体制内人士若得罪中共很可能立即失去原有的地位与待遇利益。据称由 于贺教授的上述中共分成两派说及中共未经注册本身即是非法组织说,主张多党制,军队国家化,新闻自由化等,在网上受到一些极左派的攻击。诸如:张帆之“贺 卫方的反动言论再一次敲响了警钟”;东方明亮的“西山会议上大放厥词的贺卫方,难道还有一丝一毫共产党员的气味吗”? 也有些人公开支持贺卫方:贺伟华的“中共在五年内分解成两党势在必然”;刘路兄在为贺卫方辩护的同时却又说:“如果当初夺取政权的手段不合法,但是经过多 少年,你取得了人民的同意,人民已经认同你的统治,你这个政权就不能说是非法。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会维持三十年。我不像有的“大腕”,五年之内就想让人家交 出政权。还有个更可笑的自由派法学家,跑到海外扬言3年内整合海外民运,干掉中共。我认为他们不过是痴人说梦。”在这里刘路兄再次为中共政权的合法性辩 护,并提出中共还有三十年命之说,南郭深不以为然;因为刘路兄此说肯定受中共当局赞赏,因为甚至胡锦涛也不敢梦想中共还能活过十年!当今中共官员个个都是 “哪怕我死后洪水滔天”的心态,能捞则大捞特捞,哪管中国普通民众的死活或是中国的前途。因此,尽管刘路兄是吾之老友,南郭仍须严厉批评之。

南郭以为,贺教授无疑是中国法学教授中最有国家民族责任感也是最正直诚实勇敢直言心声令人敬佩的教授。除了“共产党形成两派”之外的其他主张,南郭 均十分赞同。如果贺教授是在1989年6月4日以前主张共产党两派轮流执政说,亦多少说得过去。然而,17年前中共的“天安门屠城”及残暴镇压法轮功,业 已使中共丧失了一切继续执政的任何法律、道义、民意基础和资源。中共业已沦为地地道道货真价实的犯罪特权利益[土匪骗子]集团,中共政权是典型的极权专制流氓暴政。在此情况下, 仍主张由中共一分为二继续独裁专政,未免过于看重外强中干的流氓政党而忽视正在觉醒的伟大的中国人民的力量了。

南郭以为全体共产党员,在法律意义上都是“罪犯”。共产党员身份绝对是永恒的耻辱而决非荣誉!或许有人会认为这一认定过于偏激有失公允。然而依法律、法理、逻辑推理演译,该结论则顺理成章。

首先,中共是个犯罪特权利益集团,且中共政权是个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我在《论推翻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的合法性》文中已作全面详细论证,真诚欢迎任何人 提出反驳论证。然而这已是公认的客观事实似无需再行论证。

 

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分析,中共皆乃标准的犯罪集团。

历史上看,中共实际上是在苏联扶持下,用暴 力加欺骗手段非法颠覆亚洲第一个合法的民主政权的犯罪集团。在其28年武装夺权斗争过程中对中国人民犯下了謦竹难书的滔天罪孽;而自1949年至1989 年6月4日,则通过一系列所谓群众性政治运动,诸如:土改、镇反、三反五反、知识分子思想改造、批胡适胡风、反右、大跃进、人民公社、大炼钢铁、四清、文 革、一打三反、批林批孔、反击右翻案风、反资产阶级自化、反精神污染、四五镇压、六四屠城;故意屠杀及事实上造成至少六千万国民非正常死亡;中华文化道传 道德文明几乎被中共摧毁一空。

就现实而言,中共在六四学生市民血迹未干之际,又烂用党政军媒体及全社会力量疯狂残暴镇压法轮功,迄今有案可查酷刑致死的法轮功信徒已高达3012人!而活体盗卖法轮功学员人本器官数以万计的人类历史史无前例的残暴恶行更令人发指;再次武力弹压血洗维护土地权属 的东洲农民,蛮横封锁国际互联网,非法打压敢言知识分子正直记者,极力推行愚民政策;胡锦涛上台后变本加厉,中华最优秀的儿女黄金秋、师涛、张林、杨天水、许万 平、任自元、李建平、郑贻春、徐伟、杨子立、张宏海、靳海科、罗永忠、杜导斌、李元龙、郭起真、高智晟、张建红(力虹)、陈庆树、郭飞雄、陈光 诚严正学、阳小青、赵岩、程翔、谭凯。。。等正直敢言知识分子均是在胡上台后被无罪枉法重判的,至于中共打压中国人权律师的恶行更是有目共睹,尤其在打压高智晟及 众多正直律师、学者、记者、义士时更是不遗余力,实质上是中共专制暴政对中国人民犯下的最新罪行!中共专制暴政在其历史与现实中的所作所为无论依国际法标准还是依完全反映中共专制独裁者意志的法律衡量,均属标准的严重犯罪!

既然中共是个公认的犯罪特权利益流氓集团,其成员当然难免罪犯之嫌,无论是积极参与者或者被动消极参加者还是被胁迫而为者矣或党内保持沉默者,均难脱 罪犯之名。其实即使按照中共《刑法》共同犯罪相关条款对照分析亦不难推论:迄今仍在党内的所有的中共党员皆为罪犯同谋,只不过有主、次、从、及胁从犯之 别。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陈泱潮先生撰写于1974至76年之《特权论》,已充分论证中共的犯罪特权集团性质;而自2004年12月问世的《九评共产党》,彻底揭露了中共流氓土匪骗子的本质!如今中共正日益黑社会流氓法西斯化。是故迄今仍贪恋中共党员特权利益者,无论是体制内外的主从次或胁从者,在是法律意义上犯罪嫌 疑人!至少属于胁从犯之列。朱镕基等极少数中共党内人士正直清廉的人品确有令人敬佩之处,然而他们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在中共作为一个犯罪特权集团任意妄为的罪恶面前均无大作 为,也没有公开批评制止中共的犯罪行为或缺乏坚持真理的勇气,正是在此意义上他们也仍然是中共犯罪特权集团内的一分子,因而多少也是“罪犯”,至少对中国人 民中华民族犯有胁从罪。

中共党员雪洗罪犯耻辱的途径之一便是公开真名实姓退党。只要有500万人真名实姓退党,中共的末日恐怕随即到来。如今已到了全体退党人士公开声明退 党之时。或许可以相约在某日同时公开退党人士的真名实姓,很可能会出现奇迹。中共党员唯有真诚诲罪忏悔,不但自已应当停止与中共同流合污,更必须立即停止继 续作恶,或参与或默许中共犯罪特权利益集团作恶,更应当勇敢揭露制止中共历史上及现实中犯下的一切罪行,才能获得中国人民的原谅。对中共犯罪特权集团的终极正义审判势在 必行。任何人应当对其言行负责,中共党员当然不能例外,尽管审判的目的不在于报复,而是申张正义维护公理公道。

2006年5月28日第14个“七人接力绝食抗暴日”于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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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 中共政权是极端残暴下流无耻的流氓暴政 [Original] 2007-1-29 12:36pm

中共政权是极端残暴下流无耻的流氓暴政----读何清涟女士<被遗忘的数千冤魂>闻何仁俊大律师遇暴徒袭击有感.

郭国汀

今读何清涟女士之<被遗忘的数千冤魂――记一九六八年湖南邵阳县大屠杀>一文,令我想起郑义先生之<红色纪念碑>.这是一部与<九评共产党>相比毫不逊色的揭批中共专制流氓暴政的铁证.若能在大陆广传该书,将更能使国人彻底认清认清中共极端邪恶残暴的本质.而此种残暴是由于中共极权专制暴政决定的,因而是制度性残暴.因为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而不受任何有效制约的绝对权力则必然导致绝对腐败与绝对残暴.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正是此种不受任何有效制约的绝对权力.该书列举了广西大屠杀活吃数千人的铁证,也论及湖南道县,北京大兴县大屠杀数千黑五类子女,最大者83,最小者年仅3岁的真相.何女士以个人亲身经历印证了郑义先生的论着.两位皆乃吾中华民族英雄.并借此向两位致以崇高的敬意.林昭仅是对毛泽东思想提出自已的独立见解被上海公检法联合处死,且令其母亲交纳人民币五分作为子弹费!张志新仅因不同意毛泽东思想且为刘少奇抱不平,被辽宁公检法联手狱警故意指使死刑犯多次强奸她致其精神失常,但仍被中共处死,临刑前被活割喉咙,以免她喊叫;李九莲,及为李打抱不平之钟海源仅因为不满华国峰专制,被活体割除人体器官后处死.遇罗克因一篇<出身论>被处死;陈泱潮因其<特权论>被处十年重刑另加十年严密监控,很可能因他是邓小平的亲戚才幸免于死.文革中广西韦国清还出动正规军屠杀了数十万红卫兵.邓小平江泽民之天安门大屠杀,江泽民之镇压法轮功及数万名法轮功学员器官被活体割除高价出卖给外国人,胡锦涛19893月间在拉萨市率先镇压西藏民众和平请愿,纵容东洲惨案,且活割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惊天暴行大量发生在胡主政时期,尤其是在Peter先生及 Anny女士披露苏家屯事件后,胡锦涛当局实际上鼓励纵容各医院加紧处置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毁灭罪证.简言之,中共57年专制暴政统治下,仅因和平表达不同政见而被中共残暴至极处死的冤魂以最保守估计不下百万人.而无辜死于中共专制暴政下的民众更是高达八千万之众!

近日得知香港大律师何俊仁先生遭四名中国籍男子暴力袭击致伤住院.此事件发生于高智晟律师被秘密绑架第四天;而同期,张鉴康律师,邓永亮先生被拘禁;许志勇博士及李和平律师在陈光诚案开庭前一日被当地公安设局关入看守所一整夜;杨在新律师被暴打;似乎足可印证,中共特务全国一盘棋统一行动,旨在运用流氓黑社会手段手段制造恐怖气分,以威吓维权律师人权勇士.然而,中共的一切末日疯狂之愚行只能是徒劳.因为真正的自由人权战士是吓不倒打不跨的.何俊仁大律师是我新认识的好友,他对大陆维权事业身体力行的关注支持令人感动.也鼓励了海内外更多的正义善良人士关注支持大陆正在如火如荼彭博发展壮大的维权抗暴民权运动.何大律师事件,除了印证中共专制流氓暴政无法无天,利令智昏,纯属流氓无赖以外并不能说明什么.中共暴力只能证明中共虚弱至极,以致不顾人间一切道义规则,撕毁一切虚假伪装,焊然以流氓无赖手段对付广大人权战士.但是中共专制暴政的暴行,只会激起更多的民众勇敢地站起来反抗暴政,加速中共专制暴政的灭亡.

我们严正谴责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政权赅人听闻的暴行!同时向正直勇敢正义令人敬佩的何俊仁大律师致以战友的崇高敬意!在为重建中国人民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的伟大事业中,必将刻下你的光辉名字.

同胞们如此残暴下流至极腐败无能缺德无法无天的专制暴政,难道还有任何资格存在吗?!!决不!它一天都没有资格继续存在下去!!!

:何清涟之被遗忘的数千冤魂――记一九六八年湖南邵阳县大屠杀

“文革”给中国人带来的痛苦,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仅仅是从文字描述中去感受,无论怎样,都会显得肤浅、轻飘。

一九六八年道县传来杀人消息我生长于革命之乡――湖南省,自幼一直接受“红色”教育,耳濡目染的一切,使我对“革命”充满了崇拜与憧憬,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到来,也以一个孩子的纯洁热情欢迎。

这种热情一直持续到一九六八年。那一年湖南省的道县、邵阳县相继发生了两次大屠杀,从此以后,我对“文革”的本质有了自己的认识。

一九六八年,“文革”正如火如荼,我当时年仅十二岁。“停课闹革命”使孩子们无书可读,我只能每天上街去读大字报和传单,努力用自己稚嫩的心灵去理解那个动荡不安的世界。

五月的一天,我又象往常一样在街上看大字报。一张传单赫然入目,标题是《请中央军委赶快制止湖南道县的大屠杀》。传单的作者列举了一九六八年四至五月发生在湖南省道县的一连串集体屠杀事件。传单的作者陈述说,一九六八年,道县的一些革命组织与贫下中农为了防止阶级敌人趁机作乱,将所谓的“二十一种人”及其家属定名为“黑杀队”(意指他们想屠杀工人、贫下中农),一律杀无赦。由于道县革命群众组织将屠杀“黑杀队”视为“革命表现”,而“二十一种人”及其家属又为数不少,自然是诛不胜诛。其结果就是传单上所写的:

道县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尸体,堆在城墙边没被掩埋的就有上千具,都已经腐烂发臭,成堆的苍蝇在尸体上飞来飞去,一些尸体已经长满了蛆虫……”,作者说,他本人是一个原籍道县在外地工作的普通干部,回乡后看到如此惨状,经过私下调查,了解到这些被冠以“黑杀队员”名义的人,几乎都是无辜者。因此作者冒着生命危险,印制了这些传单,吁请中央军委赶快出面制止这种惨无人道的大屠杀。

传单上的消息并非传言。一天晚上,我父亲一位朋友悄悄来我家,将我们这些孩子屏退后,告诉我父亲他在道县出差时的所见所闻,并且预言“这股风说不定什么时候要刮到邵阳这边来,如果有可靠的亲戚在外地,将孩子们送出去躲一躲,过了风头再回来,免得斩草除根。”我躲在窗外听壁脚,却不敢问父亲。那位朋友走了后,当天晚上父亲一整晚没合眼,看着早被抄得徒剩四壁的家,枯坐在椅子上,一声不吭。

邵阳县贫下中农效法道县屠杀

道县屠杀的血腥味很快在湖南省上空弥漫,邵阳市管下的邵阳县很快效法道县,有组织、有计划地屠戳“二十一种人”及其家属。为了斩草除根,还要将这些人家中在外工作的子弟抓回一并屠杀。邵阳市与邵阳县城相隔只百馀里地,不少人就来自于邵阳县的“二十一种人”家庭。邵阳市因此也陷入恐怖之中。半夜三更,大街小巷经常传来砰啪砰啪的打门声,女人孩子的哭喊声与抓人者的喝骂声。所谓“二十一种人”的家庭惶然不可终日,唯恐这种不测落到自己头上。白天,人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交流各种信息:某人家里又被邵阳县来的农民抄了一次,但人因不在家没被抓走;某人已经被老家来的农民抓回去;某人已经被抓走好多天,家属交了赎金,单位也派人去领人,却没见到人的踪影,不知是死是活……,如此等等,尽是一些让人揪心的消息。

我家附近一位不到二十岁的男青年,被其祖父所在生产队的农民抓走,路上试图逃跑,结果被几位农民用锄头活活砸死在江湖大堤上,曝尸几天后无人收尸,还是几位街坊帮助收的尸,没有钱买棺木,拿床旧棉被卷裹入土。他的母亲那天是外出做工,侥幸躲过,但后来思儿心切,眼睛哭得半瞎,人也变得疯疯傻傻,半年不到就死了。但也有一些人比较幸运:与我家同院居住的一位在水利局工作的覃姓干部,被他老家的农民从家里五花大绑地抓走,其妻姚某闻讯从其上班的商店赶回,骑单车尾随其后,因农民也不认识她,故此没提防。到了南门口,农民们将覃捆在路边的电线杆上,自己进店里吃面。姚某趁机从一家肉铺里拿了一把屠刀,将绳子割断,让丈夫骑上单车逃走,而姚则被农民们抓住将腿生生打断,她所在的副食品公司闻讯后派人将其抬送医院;还有市运输局一位刘司机,住在运输局家属院里,当他老家几十位农民来他家抓人时,刘妻见势不对,立刻跑到邻近的大徒弟家中求援。而刘司机的大徒弟正好是运输局工人造反派头头,马上带上几个工人拿上棍棒先上刘家阻拦,另派人召集大队人马增援,结果一场恶战,邵阳县老家来的农民“强龙不敌地头蛇”,被打得狼狈逃窜,四十岁刚出头的刘司机也得以保住一条命。

抓的人多了,邵阳市一些大型国营单位为了保住老家在邵阳县的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属不受杀害,腾出房子或者招待所让这些人全家住到单位里来。而农民们因无法进入这些单位找人,这些人才算是生命无虞。我另一位朱姓邻居在运输公司工作,就是在刘司机的事情发生之后,全家搬到单位里面避难,每晚住在办公室里,直到半年之后,杀人风潮完全平息后才敢回家居住。

但这种被单位保护起来的人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单位没这种条件,只能自已想办法投靠与邵阳县毫无瓜葛的朋友或者亲戚家中。在这种人身安全毫无保障的恐怖状态中,邵阳市的“二十一种人”及其家人,终日战战兢兢,不知自己能否活下来。

资江河上漂流的无名尸体

邵阳县贫下中农的“革命行动”终于让人们看到了“成果”。由于被杀的“黑杀队员”实在太多,掩埋尸体成了革命者一大麻烦事,靠近河流的村庄就将尸体弃置河中“水葬”。资江河流经邵阳县与邵阳市,邵阳市地处河流下游,于是邵阳市境内的资江河中,每天有几十具乃至上百具尸体顺流漂下,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死状奇特。一时间邵阳市万人空巷,倾城出动。资江河靠城市这边的南岸上每天站满了黑压压的人群,等着观看从上游陆陆续续漂下来的尸体。邵阳市当局发了恻隐之心,下令邵阳市公安局处理掩埋这些无名尸体。市公安局则招募邵阳市郊区的农民打捞,每捞得一具尸体发一床草席包裹掩埋,支付十元人民币做为报酬。当时国营企业工人有85%左右的人每月工资为三十六元,集体企业则只有三十四元,三年学徒工期间每月工资二十元,五保户每月生活补助仅五元,所以这十元钱在当时比较吸引人。

我记得当时正涨洪水,资江河上浊浪滔滔。一些胆大的农民就带上工具,站在河岸打捞,而有些水性好且家里有船的就将船驶至河心打捞。位于资江河畔的邵阳市北塔公社有一家人三兄弟一齐出动,据说挣了好几千元,事后各盖了一栋瓦房。当时一千几百元就可以盖一栋简陋的砖瓦房。

残忍的杀人手段

笔者当时年仅十二岁,也曾跟着大人去看过两次,留下的恐怖印象可谓终身难忘。那些打捞上来的尸体死状千奇百怪,充分展现了杀人者对杀人手段的创造性。有用绳子捆绑成粽子状的;也有捆成四足攒蹄式,再在脖子上套根绳索的;有面部血肉模糊已经难于辨认面目的。印象最深的是两组连成一串的尸体,一串是用粗铁丝从五个死者的两耳中穿过,两女三男,一位老年妇女,一位小孩,三个成年人。另一串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子与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估计是母子俩。两

位死者的手指均用粗铁丝穿过,连在一起,女死者浑身赤裸,乳房被割去一只,阴户也被用刀挖去一块。当这两串尸体被捞上河岸时,不少围观者都为之掉泪。我看了这些惨不忍睹的景像之后,一连几天都做恶梦,吃不下饭,以后再也不敢去资江河岸观看这类惨象。

尸体大量漂流延续了半个月左右。当时各种传言四起,有人说自来水厂从河中抽上来的水里有人的断腿,吓得邵阳市的市民再也不敢饮用自来水,我家院中的水井旁边每天挤满了提水的人,本来水很旺的井每天被提得见了井底,一直要到过了一晚才又蓄满水。我们这些井的主人也得趁天未亮时赶紧提水,否则提水的人一多就用不上水。一直到了六月下旬,河上漂浮的尸体日见稀少,自来水厂又在厂门口贴出公告,说水质已经恢复卫生标准,前来提水的人才随之减少。

而到了这时,邵阳县大屠杀的传闻才渐渐具体起来。我曾听一位亲眼看过大屠杀的中年男子叙述这次大屠杀的起因和他所了解的具体过程。这位男子是个公社干部,据他说,屠杀所谓“黑杀队员”是接到上面命令的,但是现在已经不准任何人向外提起这点。具体的杀人行动则由生产大队党支书和民兵营长牵头,出身于贫下中农家庭的成年男子一律参加。杀人的方式五花八门,有用锄头、棍棒活活打死的;有勒死、闷死的,还有活埋的。也有将被害者的头按到水缸里活活呛死的。这些方式都还比较文明。杀到后来,这些普通方式已经无法激起杀人者的快感,便有种种翻新的花样:割乳房、挖舌头、将一家人用铁丝串起来活活丢到河里。最残忍的是将煮饭用的铁锅(湖南几十年前用的一种煮饭锅,上部是圆柱形,下部平底,呈圆锥状)烧红后罩到被害者头上,受害者往往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人事不省,等铁锅取下时,头皮与脸部肉已烧成半熟,严重者头脸部肌肉成块状脱落。这种尸体曾经被捞上来过,其面部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但当时邵阳市的围观者无人知道是这种杀人者发明出来的“铁板烧”酷刑所致。女人们的遭遇自然更惨,不少女人死前还要受到各种凌辱。这位中年男子亲眼见过一个女中学生被凌辱后处死的场面,他说:“将那女学生抓进里屋去的时候人还水灵灵的。两个多小时后拖出去处死时,浑身赤裸,全身血污,半死不活,只剩下一口气了。”我问这位男子为什么不劝阻?他心有馀悸地说:“那种场合,人都象疯了一样,谁要劝阻,谁就被当作和地主富农一路人,不杀了才怪。我只能做到自己不动手,有时候能够不去就不去,哪有胆子去劝阻。”

而一些迟迟不动手杀人的生产大队被视为“不革命”,自有“革命者”找上门去代为杀人,报酬是被害者家中的所有财产,生产队还要付出公有的粮食与猪等。到后来,“红色恐怖”所到之处,竟有这样的威力,一些地主富农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害怕死前遭受各种凌辱与折磨,便全家自行了断。叙述者讲述这些事情时心有馀悸,听者也闻之悚然,真不敢相信人间竟有如此同类相残之事。

一段被刻意遗忘的历史

事隔多年之后,中国终于开始“拨乱反正”,为一些冤假错案平反。但对一九六八年邵阳县大屠杀以及道县大屠杀却始终没有任何政府部门组织人调查平反。邵阳曾有人在市中心邮电局门前的墙上张贴过要求追查杀人罪行的大字报,但结果是这些人被当局以“书写反动标语”罪名拘留,有的还判了两年刑。据知情者透露,此案难查的原因一是牵涉面太广,参与杀人的人太多,从当时县武装部长到大队书记、大队民兵营长及民兵均涉杀人罪行,如果追查,株连太多。自古云“法

不治众”。为了避免动乱,不宜再追查此事。二是由于被害者多是斩草除根,少数幸存者也有如惊弓之鸟,没有人代为申诉,故此这事也不了了之。在任何官方文件中,一九六八年邵阳县大屠杀一案均不存在。

但我一直认为,中国当局未为这被杀的数千冤魂平反,还有一个中国人无意正视的原因:从中国共产党建国以来,地富反坏右本来就是政治贱民与被镇压的对象,他们的生命无论是在当局还是在普通人眼中,本来就有如草芥。

一个不会忏悔的民族决不会是一个有前途的民族。对“文革”这场人类历史上罕见的自我毁灭运动,中国当局一直列为学术禁区,不允许研究,至今还只有一些人士通过个人努力在抢救有关“文革”的历史记忆。而已有的一些中国官方允许出版的涉及文革经历的回忆录,至多只看到当时对高干、高知及其家庭的迫害,但这些生命被剥夺的成千上万的政治贱民,却几乎无人提及。

但对于我来说,那次大屠杀所弥漫出来的暴戾之气却一直紧紧压迫我的灵魂。我感到自己有责任为这几千被残暴剥夺生命的无辜者树立一块文字的纪念碑,让活着的人永远不要忘记这耻辱的一页:在“文革”那个疯狂的年代里,数千无辜者曾怎样被荒谬残暴地剥夺生命,而中国当局与杀人者又是怎样缺乏检讨罪过的勇气。

作者谨识:本稿最初以“沈默”之笔名发表于香港《当代月刊》一九

九一年十月十五日,现略作修改。

注:所谓“二十一种人”,是中国共产党在文革中划为管制镇压对象的二十一类人,笔者至今能够记忆的只有十类,即地、富、反、坏、右、军、警、宪、特、匪,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子、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军官与士兵、警察、宪兵、特务、土匪等。还有十一种是什么名目,笔者已经不能凭记忆写出。_(博讯记者:蒙迪)

·············(完)

学渊评:湖南道县大屠杀,早有所闻,读了湘女何清涟关于邵阳大屠杀,更确认我中华民族不仅没有理性,而且很有兽行。其实,我族类似的屠杀事件,屡屡发生。二十世纪以来,义和团杀教士教民,蒋介石“四一二”屠杀共产党,“一二八”屠杀台湾人民,毛泽东屠杀地富反革命,邓小平屠杀北京的大学生,改革开放了,还念念不忘杀人换安定。恕我预言,如果政治再不改革,屠杀还会再次发生,最先杀的是计划生育干部,再杀的就是鱼肉乡里的书记,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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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共产党极权暴政批判 | Read:890 | Comment:2 | Ratin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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